国内外情况表明,我国要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,要由“农业大国”成为“农业强国”,构建农产品市场流通新格局是绕不过的一道坎儿,而且目前正处在这样一个关键节点上。要不失时机地推进这一历史性任务,现阶段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:
搞好市场体系顶层设计,在战略层面统筹产销关系。一要科学规划农产品市场体系。着眼于农业全产业链各环节有效跟进和农产品消费需求特点,综合考虑产销关系的空间匹配性、时间继起性和品种替代性,系统规划城乡市场布局,制定科学的农产品市场分布路线图并逐步推进。二要建立差异化的市场建设动力机制。对于一、二线城市,重点运用市场机制解决市场投资及运维问题,但要有符合发展方向的约束性要求,并在用水、用电、用地等政策上予以更多优惠。对于三线城市特别是农村田头市场建设,要加强政府投入力度,使之更好发挥公益性服务职能。三要制定营销战略。
扶持新型业态发展,促进流通节本增效。尽管目前以电子商务渠道流通的农产品还不到总量的1%,而其发展势头迅猛,不仅极大改变着农产品流通方式和人们的消费方式,而且必将给未来农产品流通整体格局带来深远影响。但这一新型业态仍面临不少困难,应以宽容、积极的态度为其健康发展注入正能量。一要大力推进标准化。特别是要用同一的标准贯通农业生产与流通环节,提高农产品市场流通标准化水平,为农产品电子商务跨越空间、时间的交易模式创造条件。二要大力提供信用支撑和便利化服务。三要大力扶持物流业发展。鼓励以实体店、展示厅、交易会等为载体,推动农产品营销通过线上线下互动形成良性循环。
优化交易投资者结构,提高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。我国期货市场萌芽和起步于农业,上市农产品期货品种到2013年底达到19个,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农产品期货市场。从国际经验看,期货市场在发育之初的交易主体是现货企业,基金等金融类机构投资随后跟进,个人投资者多以参与基金的方式介入市场。
目前,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,参与交易的现货企业很少,专业投资机构受到限制,来自农业外部、以投机为主要目的中小散户占到95%以上,这种结构不仅影响市场的稳定性,而且难以实现服务农业产业的初衷。因此,必须尽快采取措施予以优化。
建立市场调控目录制度,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。目前,针对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的小麦、稻谷和玉米等产品,我国已建立起一套以最低收购价、临时收储以及关税配额为核心的市场调控办法;针对外贸依存度较高的棉花、大豆等产品,正在试点调整临时收储政策为不直接干预市场的目标价格政策;而蔬菜、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在市场调控政策上还基本处于空白。
因此,我国应在完善前两类农产品市场调控政策的基础上,重点研究建立鲜活农产品市场调控办法,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。一要尽快研究建立蔬菜、水果市场调控目录。按照“有所为有所不为”的原则,由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分别确定调控的重点品种。一方面,中央政府选择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不可或缺、影响面较大的少数基本蔬菜、水果品种,提出国家调控目录,在生产指导、营销促销、区域协调等方面加强统筹。另一方面,责成地方政府按照属地化原则,在深入落实“菜篮子”市场负责制过程中,提出当地鲜活农产品市场调控的重点品种和区域。未列入调控目录的产品如果出现市场剧烈波动,政府不予干预,而要依靠市场自我调节。
健全市场规制,打造法治环境。一要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法。对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性质、开办、布局及场内交易等,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。二要制定新型农产品流通业态相应法规。根据近年来农产品电子商务、物流配送等新型业态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在法律层面引导、支持、规范其健康发展。三要制定农产品市场调控法规。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、科学调控农产品市场提供法律依据。
来源:农民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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